汪小姐是前證監會金融科技組及發牌科高級經理 (2015-2023),於法律及金融界擁有超過13年的豐富經驗 。
在證監會,她曾任金融科技組主管的副手,是證監會虛擬資產及金融科技相關法規及政策的主要撰寫者。其中,她主筆起草了《有關仲介人的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的聯合通函》以及有關證券型代幣的政策,奠定了針對持牌法團提供虛擬資產及RWA相關服務的監管基礎。她亦與香港金管局在虛擬資產及穩定比相關政策制定的工作中緊密合作並深入參與探討。
除證監會發牌科外,汪小姐亦曾于仲介機構監察科任職,因而洞悉所有與持牌法團監管相關的各個層面,尤其是虛擬資產相關領域。
汪小姐擁有香港律師資格。在她加入證監會前,她曾于國際律師事務所的訴訟和監管團隊工作。
她持有香港大學法學士學位、工商管理學學士(法學)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